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新臺幣500萬元,預估擴充項目:(1)策展作品建置執行、(2)營運期間場地、建物、設施、設備、植栽等之控管操作、保固修繕、補植更換、(3)佈展人力及消耗品供應,後續擴充履約期限:107年9月30日止,將視機關需求及預算通過後辦理。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以「氣象與農業」為策展主軸,並透過裝置藝術及展覽將氣象與農業及生活相結合,同時運用互動體驗設施、媒體說明之手法,融合自然生態與環境永續之精神,促進大自然與人文的結合;並且將農業博覽會舉辦之理念與這塊土地深耕、蛻變、飛揚的意象予以形塑呈現,使其具有原創性、獨特性、藝術性、景觀性、參與性、遊憩性、趣味性、在地性等。活動期間更結合文化表演團體之演出及能量之提升,或其他具備創意、獨特、高集客效益等之展演活動,以期帶動整體園區節慶氛圍及開創展現之可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0萬元(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詳投標須知規定)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政府立案或登記在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或JB類細類之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B01010)。
A.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2)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證書
B.有效期限內建築師開業證書
C.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建築師證書
C.有效期限內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4)政府立案或登記在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E8建物裝修及裝潢類細類之室內裝修業(E801060)。
A.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B.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5)政府立案或登記在案之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E101011)
A.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B.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廠商信用證明
3.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須檢附)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須檢附)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採共同投標者須檢附)
6.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桃園市新屋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區段徵收科(03-3322101分機5309)王志立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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