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
| 機關代碼 | 3.80.1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范植鈞先生 |
| 聯絡電話 | (03)3381900#402 |
|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0號10樓(洽辦單位) |
| 傳真號碼 | (03)338191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80.15.1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95,0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5/12/21 |
| 原公告日 | 105/11/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2元 |
| 總計 | 52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2/30 09:00 |
| 開標時間 | 105/12/30 09:30 |
| 開標地點 | 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因字數限制,詳投標須知。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親送或寄達至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餘詳契約書。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資格:需具有合法營利事業單位(汽車修理業)之廠商資格,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投標廠商文件: (1)單獨投標: 資格封內應附具之文件: 1.押標金繳納證明(含押標金明細表)。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含汽車修理業)。 4.廠商納稅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2)共同投標: 資格封內應附具之文件: (以下第3至第6項,所有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均應個別檢附) 1.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2.押標金繳納證明(含押標金明細表,且共同投標者由代表廠商繳納)。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含汽車修理業)。 5.廠商納稅之證明。 6.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履約地點_2 | 桃園市全區。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
| 備註 |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招標機關洽辦單位: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設備保修組(03-3381900分機402)范植鈞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招標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更正公告說明】 1.依洽辦單位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設備保修組105年12月16日簽准辦理,請已領標之廠商重新下載修正後之電子檔。 2.修正投標須知第三十九條履約保證金相關規定。 3.修正招標規範及附件「零件單價表」 4.補充「修正項目對照表」 5.開標時間、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地點不變。 4.請下載更正檔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設備保修組 |
| 申訴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第一組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1 |
| 預算金額_2 | 26,500,0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第二組 |
| 預算金額_3 | 24,600,000元 |
| 品項編號_3 | 3 |
| 品項名稱_3 | 第三組 |
| 預算金額_4 | 22,900,000元 |
| 品項編號_4 | 4 |
| 品項名稱_4 | 第四組 |
| 截標時間 | 105/12/30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