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採購管理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紙本領標:新臺幣100元整.請先至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開立收入繳款書,至1樓台銀繳費後持收據至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至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屬自然人者。
2、公司行號者。
3、其他法人者。
(二)、應附具之文件:
(1)、一般文件:
1、為自然人者,為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2、為公司行號者,公司設立或登記證明。(詳本案招標投標人資格與文件準備須知暨機關審查表)
3、為其他法人者,為法人登記證、法人代表人資格證明(影印本)。
(2)、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出具之「桃園市縣道既成道路證明通知書」。(正本)( 有關各路權單位辦理核發本專案之既成道路證明作業所需時間約為15日,請各投標人在開標10日前向各路權單位提出申請,避免因各路權單位核發作業時間不足造成台端投標時缺件導致投標無效之情形)。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土地登記簿謄本。(正本)
(5)、若土地屬分別共有,且僅部分共有人參加投標者,投標人應另出具優先購買權人確已放棄其優先購買權之切結書。(正本)
(6)、若投標人如未成年者,應另檢附法定代理人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投標人身份證影印本)。
附加說明
本採購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105年度)土地每平方公尺公告現值六成(60%)。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紙本領標:新臺幣100元整.請先至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開立收入繳款書,至1樓台銀繳費後持收據至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領取.
2.廠商若以電子領標方式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所有招標文件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招標機關洽辦單位: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道路行政科(03-3396122分機331)張高榕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招標機關洽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更正說明
修正本公告附加說明欄位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5年度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採購縣道私有既成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