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0803-112410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轄管青埔兒十四公園節能照明試辦服務案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2/09/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10,000
原始預算
$ 1,01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姚棨文先生
聯絡電話 (03)3396122#121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聯絡人 姚棨文先生
聯絡電話 (03)3396122#121
傳真號碼 (03)339881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11.1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04 09:00
開標時間 112/08/04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擇一): 1.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原E601011) 2.照明設備製造業(CC01040) 3.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 1. 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原E601011) a. 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b.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c. 電子領標憑據。 d.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e. 企劃書。 2. 照明設備製造業(CC01040) a.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c. 電子領標憑據。 d.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e. 企劃書。 3.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 a.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c. 電子領標憑據。 d.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e. 企劃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 1.第一階段(訪談規劃期):自決標日起10日內完成機關需求訪談,並於訪談日起20日內提送訪談成果報告,訪談成果報告核定後配合本處會勘期程,依書面通知日期辦理,並於會勘完成後15日曆天內提送建置計畫書。 2.第二階段(設備建置期):自本契約建置計畫書核訂後120日曆天完成建置設備。 3.第三階段(設備維護期):自本契約標的設備建置查驗合格日翌日起計2年止。 4.其他:詳本案需求說明書。 【履約地點】:桃園市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03-3396122分機121)姚棨文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0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聯絡人
姚棨文先生
聯絡電話
(03)3396122#121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聯絡人
姚棨文先生
聯絡電話
(03)3396122#121
傳真號碼
(03)339881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11.1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04 09:00
開標時間
112/08/04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擇一): 1.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原E601011) 2.照明設備製造業(CC01040) 3.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 1. 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原E601011) a. 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b.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c. 電子領標憑據。 d.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e. 企劃書。 2. 照明設備製造業(CC01040) a.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c. 電子領標憑據。 d.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e. 企劃書。 3.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 a.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c. 電子領標憑據。 d.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e. 企劃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 1.第一階段(訪談規劃期):自決標日起10日內完成機關需求訪談,並於訪談日起20日內提送訪談成果報告,訪談成果報告核定後配合本處會勘期程,依書面通知日期辦理,並於會勘完成後15日曆天內提送建置計畫書。 2.第二階段(設備建置期):自本契約建置計畫書核訂後120日曆天完成建置設備。 3.第三階段(設備維護期):自本契約標的設備建置查驗合格日翌日起計2年止。 4.其他:詳本案需求說明書。 【履約地點】:桃園市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03-3396122分機121)姚棨文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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