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318C0041 已決標公告

松山文創園區鍋爐房煙囪緊急搶修統包工程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9/05/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恒維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899,423
原始預算
$ 24,9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董佩榕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8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董佩榕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8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59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07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重建煙囪歷史價值,重塑歷史意境。(本案煙囪是早期松山菸場的地標建築,具地域風貌及傳統工藝特色) 2.保存現有鍋爐房、煙道及煙囪等環境紋理。 3.帶動周邊公共設施之整合,改善該區位環境品質。 4.使古蹟鍋爐房煙囪的歷史價值、文化教育能永續保存和發展。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9/05/14 11:00
開標時間 109/05/14 14:00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0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文化設施發展基金(押標金)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9/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全數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一、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及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等任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科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等任一))。 二、共同投標家數以4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人力者,其情形: 一、本古蹟修復工程採購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階段,應置工地負責人1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合約規定置相關人員。該人員於施工期間,並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二、規劃設計主持人1人,並符合下列規定:(其中(1)、(2)擇一檢附即可) (1)須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規劃設計,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 (2)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20條規定:「…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承辦人員:張潤芬;電話:1999#3618(外縣市02-27208889轉3618))。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決標方式: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5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5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09年9月11日。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14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董佩榕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8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董佩榕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8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59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07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重建煙囪歷史價值,重塑歷史意境。(本案煙囪是早期松山菸場的地標建築,具地域風貌及傳統工藝特色) 2.保存現有鍋爐房、煙道及煙囪等環境紋理。 3.帶動周邊公共設施之整合,改善該區位環境品質。 4.使古蹟鍋爐房煙囪的歷史價值、文化教育能永續保存和發展。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9/05/14 11:00
開標時間
109/05/14 14:00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0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文化設施發展基金(押標金)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9/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全數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一、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及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等任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科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等任一))。 二、共同投標家數以4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人力者,其情形: 一、本古蹟修復工程採購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階段,應置工地負責人1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合約規定置相關人員。該人員於施工期間,並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二、規劃設計主持人1人,並符合下列規定:(其中(1)、(2)擇一檢附即可) (1)須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規劃設計,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 (2)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20條規定:「…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承辦人員:張潤芬;電話:1999#3618(外縣市02-27208889轉3618))。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決標方式: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5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5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09年9月11日。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14 11: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72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3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