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B006 已截止

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室內裝修統包工程

臺北市政府 公告日:108/09/06 截止日:108/09/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80,000,000

押標金
$ 2,000,024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8/09/1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程司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7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程司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7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59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與採購標的相關之採購,金額上限為新台幣伍佰萬元整。有增購需求時,甲乙雙方討論後再行啟用相關增購內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8B006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臺北流行音樂中心為行政院新十大建設,係為扶植流行音樂產業發展並帶動流行音樂及周邊相關產業。 二、其中北基地表演廳為流行音樂表演場地,為約可容納6000人之演出場地,且包含支援演出的化妝室、更衣間、演員休息室、排練室、道具佈景服裝工作室、行政辦公室以及服務設施區域。提供一處符合業界的期待與市場的需求的中型表演場地。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9/17 11:00
開標時間 108/09/17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S302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5日曆天內完成(含基本設計及細本設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建築師事務所,需以前述3者中有從事室內裝修施工與設計業務之組合共同投標,並以具有施工業務者為代表廠商,若 E801060室內裝修業者如兼具設計及施工業務者,可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市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承辦人員:游家溱;電話:02-77295357分機842;傳真:02-2765118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9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9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投標廠商如有實地會勘需求,可洽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於本案招標公告期間內帶看現場。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08年1月15日。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變更招標文件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及投標須知第7點,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17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程司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7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程司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7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59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與採購標的相關之採購,金額上限為新台幣伍佰萬元整。有增購需求時,甲乙雙方討論後再行啟用相關增購內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8B006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臺北流行音樂中心為行政院新十大建設,係為扶植流行音樂產業發展並帶動流行音樂及周邊相關產業。 二、其中北基地表演廳為流行音樂表演場地,為約可容納6000人之演出場地,且包含支援演出的化妝室、更衣間、演員休息室、排練室、道具佈景服裝工作室、行政辦公室以及服務設施區域。提供一處符合業界的期待與市場的需求的中型表演場地。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9/17 11:00
開標時間
108/09/17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S302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5日曆天內完成(含基本設計及細本設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建築師事務所,需以前述3者中有從事室內裝修施工與設計業務之組合共同投標,並以具有施工業務者為代表廠商,若 E801060室內裝修業者如兼具設計及施工業務者,可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市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承辦人員:游家溱;電話:02-77295357分機842;傳真:02-2765118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9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9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投標廠商如有實地會勘需求,可洽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於本案招標公告期間內帶看現場。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08年1月15日。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變更招標文件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及投標須知第7點,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17 11: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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