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0014G10 已截止

各加壓站儀控系統及機電設備等更新整合工程

臺北市政府 公告日:108/06/21 截止日:108/06/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81,477,785

押標金
$ 6,000,024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8/06/2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黨興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7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黨興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7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27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2,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6/21
原公告日 108/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810014G10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6/28 11:30
開標時間 108/06/28 16: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8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0萬元整 (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10/2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500日曆天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以上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辦理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更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採購契約及工程補充說明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6月24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6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5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公告固定價格 新臺幣172,000,000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承辦人員:張乃文;電話:8733-5972;02-87335602)。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並為固定費用給付之採購,服務建議書標價超過代辦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6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6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日。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108年6月3日府授工採字第1083011601號函修頒修正投標須知(請注意附錄二(聲明書)及附錄十一之填報),非屬重大變更,並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28 11: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黨興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7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黨興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7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27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2,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6/21
原公告日
108/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810014G10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6/28 11:30
開標時間
108/06/28 16: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8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0萬元整 (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10/2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500日曆天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以上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辦理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更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採購契約及工程補充說明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6月24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6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5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公告固定價格
新臺幣172,000,000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承辦人員:張乃文;電話:8733-5972;02-87335602)。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並為固定費用給付之採購,服務建議書標價超過代辦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6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6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日。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108年6月3日府授工採字第1083011601號函修頒修正投標須知(請注意附錄二(聲明書)及附錄十一之填報),非屬重大變更,並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28 11: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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