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327P0037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電力系統斷路器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8/05/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幸洋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879,725
原始預算
$ 8,200,000
底價金額
$ 7,890,000
決標折數
99.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游嘉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1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游嘉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1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5.5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5/17
原公告日 108/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5/24 09:00
開標時間 108/05/24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1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2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招標公告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或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1020電器安裝業。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新增投標須知第13點、(一)、(16)其他業類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1020電器安裝業,投標封套之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分別展延為108年5月24日上午9時00分及108年5月24日上午10時00分,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一併修正,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5月20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5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 七、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5月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地址: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承辦人員:呂宏成;電話:28360050轉47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180日曆天將採購標的送達北投垃圾焚化廠。(詳契約主文第7條)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5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5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游嘉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1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游嘉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1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5.5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5/17
原公告日
108/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5/24 09:00
開標時間
108/05/24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1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2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招標公告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或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1020電器安裝業。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新增投標須知第13點、(一)、(16)其他業類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1020電器安裝業,投標封套之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分別展延為108年5月24日上午9時00分及108年5月24日上午10時00分,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一併修正,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5月20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5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 七、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5月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地址: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承辦人員:呂宏成;電話:28360050轉47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180日曆天將採購標的送達北投垃圾焚化廠。(詳契約主文第7條)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5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5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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