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56,161,900元
洽辦機關
3.79.11.1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改建後大樓至少可使用30年,預期30年折現收入計39億4,073萬1,405元(含攤商租金及停車場收入、3F-12F招商收入及社會成本效益),合計能提供1028個工作機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2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應同時符合以下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及建築師事務所,其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及建築師事務所等資格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之。
2.投標廠商特定資格:考量本工程屬巨額採購,為確保承商管理及履約能力,進而確保如期、如質完工,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規定,訂定廠商相關財力資格如下:
(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2億2,390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應附證明文件: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
※以上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4樓南區;承辦人員:王志和;電話:02-2728-7990)。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採購採併案招標分開訂約方式辦理,「南門大樓暨市場改建統包工程」屬統包工程,預算金額新臺幣2,685,775,916元;「臺北市內湖區南湖國民小學活動中心新建工程」非屬統包工程,預算金額新臺幣268,512,113元。兩項工程詳細履約內容及履約期限等事項請詳招標文件。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4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5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556,161,900元整,未含廠商管理費、利潤及營業稅。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日。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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