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015S0141a108 已決標公告

委託辦理無家貧弱民眾緊急庇護中心-平安居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7/12/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社團法人台灣樂知公益慈善協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19,528
原始預算
$ 9,931,528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韻琴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29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李韻琴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29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2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931,52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期間上限為2年,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19萬5,696元,詳實施計畫第壹拾壹點及第壹拾捌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11/14
原公告日 107/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1/20 09:00
開標時間 107/11/20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3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臺北市市府路1號2樓;承辦人員:劉書綺;電話:27208889轉163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0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1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108年度預算經議會審定日。 ※本案以公告之預算為固定費用給付。 ※本案履約期限:108年1月1日(決標日為後者,以決標日起算)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主文第七條)。 ※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人鄭文惠、委員沈慶盈、委員徐月美、委員莊秀美、委員徐慧英、委員王增勇、委員石泱、委員翁淑卿、委員劉靜燕、委員邱慶雄、委員李恩琪、委員王玉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或2.社會工作師事務所(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新增外聘委員王玉珊。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附錄七投標封套。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為107年11月20日上午9時及107年11月20日上午10時。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7年11月15日(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1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7年10月22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韻琴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29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李韻琴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29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2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931,52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期間上限為2年,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19萬5,696元,詳實施計畫第壹拾壹點及第壹拾捌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11/14
原公告日
107/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1/20 09:00
開標時間
107/11/20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3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臺北市市府路1號2樓;承辦人員:劉書綺;電話:27208889轉163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0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1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108年度預算經議會審定日。 ※本案以公告之預算為固定費用給付。 ※本案履約期限:108年1月1日(決標日為後者,以決標日起算)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主文第七條)。 ※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人鄭文惠、委員沈慶盈、委員徐月美、委員莊秀美、委員徐慧英、委員王增勇、委員石泱、委員翁淑卿、委員劉靜燕、委員邱慶雄、委員李恩琪、委員王玉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或2.社會工作師事務所(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新增外聘委員王玉珊。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附錄七投標封套。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為107年11月20日上午9時及107年11月20日上午10時。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7年11月15日(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1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7年10月22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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