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1,342,598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1,000,000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2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或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
履約期限
通知後7日內開工,並於650日曆天內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1)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2)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3)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
※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3家為上限,惟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非屬丁類工作場所,亦無採用特殊工法技術或設備,投標須知所訂廠商登記行業別及信用證明等,即已有承攬能力要求,故本案無須訂定廠商特定資格。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逾期恕不受理。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承辦人員:李先生;電話02-27590666轉6217)。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3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3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日。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水電工程之預估金額新台幣51,342,598元整(未含利潤、管理費及營業稅等)
※本案係第4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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