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6/11/23 | 廢標 | 0 家 | 廢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李韻琴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1112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
| 傳真號碼 | (02)2725392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79.59.7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1/30 10:00 |
| 開標時間 | 105/11/30 14: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三〉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30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 點〉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02/02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或掛號郵寄至11099台北郵局第49-128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詳契約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 廠商資格摘要 |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或合法設立之公司行號〈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承辦人及地址、電話〉: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張昇達/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8樓/02-25569101轉281)。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預定決標日:開標後30日。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1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1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30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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