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洽辦機關
3.79.1.3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3個月之權利,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後續擴充期間之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均依本契約執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三)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1/0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或掛號郵寄台北郵局第49-128號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須包含F112010汽油、柴油批發業、C803011石油煉製業、F401151石油輸入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設備。 2.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附加說明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為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承辦人員:林安迪;電話:02-27258634)。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1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1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30日起算2年或至總訂購金額達本案總預算金額(新臺幣599,520,000元)為止,以先到者為準。(詳契約第7條)
※本案公告底價為油品之折讓金額(新台幣/元)
第1組:
以加油卡加油
1 超級柴油 1.05
2 92無鉛汽油 0.55
3 95無鉛汽油 (含酒精汽油) 0.55
4 98無鉛汽油 0.55
第2組:
以提貨單或提貨卡(IC卡或磁條卡)提油
1 超級柴油 1.05
2 92無鉛汽油 0.55
3 95無鉛汽油 (含酒精汽油) 0.55
4 98無鉛汽油 0.55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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