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424號
履約期限
106年7月1日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日起40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最新訂頒之契約範本併參考主管機關訂定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詳招標文件
1、領標電子憑據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納稅證明資料
5、廠商信用證明
6、廠商登記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相符〉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
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其他:公會會員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a.承攬工程手冊。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c.其他:公會會員證。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b.其他:公會會員證。
7、投標書
8、詳細價目表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
2、預定開標日同實際開標日。
3、有關契約第1條第3款附件:契約文件一覽表第六項「特定條款」之條款請廠商自行上網下載,簽訂契約時,會將特定條款納入契約附件。
4、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本案之全部圖說文件,亦可至園現場勘查施工地點(請先以電話聯絡)。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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