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7-2號本校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7-2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二、廠商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至109年6月8日下午17時止。
2.本案採固定底價即預算金額。
3.評審會議時間將於開標後當天通知符合資格廠商並於30分鐘內開始進行,敬請保持通聯順暢。
4.投標廠商歡迎蒞校勘查現場,充分了解各項狀況,避免錯估報價。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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