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文山區辛亥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四段10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履約日期由機關與廠商雙方協議,機關並保留最後更動權利。
廠商資格摘要
旅行業J902011,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評審作業前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審;評審會議之時間於資格審查完畢後立即辦理,地點於本校三樓校史室。
二、簡報之順序於評審會議開始前,由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代表抽籤決定之,未出席者由本機關代為抽籤。
三、廠商簡報前如唱名3次未到者(包括遲到者),視同放棄簡報及答詢權利,且該廠商之「簡報及答詢」項目以零分計算。
四、本案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案,機關無需依採購法第94條規定成立評選委員會,由機關人員自行成立評審小組辦理評審,應有評審委員總額 1/2 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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