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5段170巷32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5學年度契約期滿,經本校召開相關會議,確認廠商履約狀況良好者,本校得與得標廠商續約,每次續約1年(預計為116.08.29~117.08.31,實際日期依教育局公布開學日為準),共續約1次;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金額比照原契約金額,無需再經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處理續約事宜,後續擴充金額預估為新臺幣322萬9,042元整,且本校保留增購上限20%之權利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5段170巷32號(萬福國小2樓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058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5段170巷32號(萬福國小1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115年8月31日起至116年8月29日止(包括寒暑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行之最新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2.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
3.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代碼:JG01011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等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4月1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4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開、決標及評選會議日期:115年4月9日上午9時開標。115年4月9日上午10時於召開評選會議,評選會議後若有評定優勝廠商即辦理決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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