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125巷6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1學年度契約期滿,經本校召開審查會議,確認廠商履約狀況良好者,本校得與得標廠商續約,每次續約1年,共得續約2次;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無需再經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處理續約事宜。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125巷6號本校會議室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文山區興華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125巷6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或
(F201020)畜產品零售業或
(F201030)水產品零售業或
(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或
(F102010)冷凍食品批發業或
(F101040)家畜家禽批發業或
(F101130)蔬果批發業或
(F101990)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或經政府登記合格有案之生鮮食材供應業或餐飲製造業或餐飲零售業。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年)或前一期(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評選作業前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之時間預定於111年5月4日上午10:00本校二樓會議室辦理。
二、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於111年4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議處理結果,將於111年4月26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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