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民小學二樓會議室(114臺北市內湖區港華街100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民小學二樓會議室(114臺北市內湖區港華街10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食材供應業。凡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有案,營業項目為餐盒食品業或農產品運銷業者之證件齊全合格之相關業者(營業項目為餐館業或即食餐食業或為農、畜、水產品批發業F101或零售業F201,食品什貨、飲料批發業F120170或零售業F203010,或與本案相關業者),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權處分並具有履約能力之廠商(必要性:以供應新鮮、衛生、檢驗合格之食材)之業者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110年7月20日),以書面向本校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或邀標次日起算,本校請求釋疑期限不逾投標日前1日(110年7月23日)。
2、本案預定於110年7月27日上午8時30分開標,同日下午2時00分召開評選會議,地點:本校二樓會議室。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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