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2年(111、112學年度,每次預估金額321萬8,360元),共計增購上限金額為新臺幣643萬6,720元,視當年度實際招生情況計算。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德行東路285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F101020蔬菜批發、F101040畜產品批發業、F101050水產品批發業、F102010冷凍食品批發業、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F203010食品飲料零售業、F501060餐館業等之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開標時間(資格審查)及地點:110年8月31日上午9時00分,於本校忠孝樓2樓會議室辦理。
2.本案審查時間(簡報)及地點:110年9月2日下午2點00分,於本校忠孝樓2樓會議室辦理。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110年8月28日),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前1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本機關連絡電話:28316115分機241。
4.得標廠商如經招標機關開會決議履約情形符合本校110學年度幼兒園餐點食材及廚房相關用品提供採購履約規範,招標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2年之權利。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2次,期間2年(111學年度、112學年度,每次預估金額為新臺幣321萬8,360元,共計增購上限金額為新臺幣643萬6,720元,視當年度實際招生情況計算)。
5.本案公告底價每天單價70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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