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79.8.8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劉宏模 |
| 聯絡電話 | (02)28855491#830 |
| 機關地址 | 111臺北市士林區通河街16號 |
| 傳真號碼 | (02)2886591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19,604,13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得標廠商如經招標機關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招標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其擴充採購以一年為期(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供應本群組學校劍潭國小、雨農國小及明德國小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午餐,擴充金 額約估新台幣 19,604,130 元,供應內與111學年度相同為原則,但相關補助或獎勵金之內容、條件及金額若有變更則不在此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1/07/27 |
| 原公告日 | 111/07/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8/2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8/23 09:00 |
| 開標地點 | 111臺北市士林區通河街16號(日新樓4F視聽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00000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1/10/31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依臺北市政府函頒範本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1%為原則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依臺北市政府函頒範本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10%為原則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1臺北市士林區通河街16號(日新樓2F總務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2年7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文件智慧協助系統產製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 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2)最近一期納稅證證明 (3)其他證明文件: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固定費用之注意事項: (1)本案固定費用為:每人每餐新臺幣55(機關於招標時填寫)元整 (2)依工程會99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900145930號函函頒「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採固定費用或費率之參考作業方式」第貳二點,廠商報價超過前揭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3)本案依前揭固定費用辦理議價程序(不訂底價;議價程序不得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並依照原定固定費用決標。機關洽優勝廠商議定之內容,不得更改原招標文件之規定,或降低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內容。廠商報價高於招標文件所載明之固定費用或費率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及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六點)規定,不予決標。 (二)配合中央辦理「食安五環」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食材之中央獎勵金每人每日一餐10元。執行方式依中央核定獎勵方案辦理,本項金額納入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計算,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5月12日函頒實施計畫執行。(如有後續擴充亦同)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111年8月1日下午5:00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釋疑期限為111年8月15日下午17時前。 (四)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校總務處電話:28855191#830(臺北市士林區通河街16號) (五)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30萬元。 (六)評審時間:111年8月23日上午10:00 地點:本校日新樓4F視聽教室;評審作業完成後隨即公告議價(約)名次,並訂當日下午2:00假本校日新樓2F會議室進行議價(約)作業。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8/2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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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