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3 已截止

111學年度中央廚房勞務委外採購案

臺北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 公告日:111/04/20 截止日:111/05/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8,397,722

押標金
$ 3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1/05/1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8.8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宏模
聯絡電話 (02)28855491#830
機關代碼 3.79.8.89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通河街16號
聯絡人 劉宏模
聯絡電話 (02)28855491#830
傳真號碼 (02)2886591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397,72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經招標機關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招標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其擴充採購以一年為期(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供應本群組學校劍潭國小、雨農國小及明德國小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午餐,擴充金額約估新台幣 18,397,722 元、供應內容與111學年度條件不變為限,但相關補助或獎勵金之內容、條件及金額若有變更則不在此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6 17:00
開標時間 111/05/16 17: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通河街16號日新樓2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函頒範本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1%為原則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函頒範本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10%為原則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通河街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2)最近一期納稅證證明 (3)其他證明文件: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固定費用之注意事項: (1)本案固定費用為:每人每餐新臺幣55(機關於招標時填寫)元整 (2)依工程會99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900145930號函函頒「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採固定費用或費率之參考作業方式」第貳二點,廠商報價超過前揭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3)本案依前揭固定費用辦理議價程序(不訂底價;議價程序不得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並依照原定固定費用決標。機關洽優勝廠商議定之內容,不得更改原招標文件之規定,或降低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內容。廠商報價高於招標文件所載明之固定費用或費率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及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六點)規定,不予決標。 (二)配合中央辦理「食安五環」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食材之中央獎勵金每人每日一餐6元。執行方式依中央核定獎勵方案辦理,本項金額納入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計算,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頒實施計畫執行。 (如有後續擴充亦同)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111年4月25日下午5:00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釋疑期限為108年5月6日下午17時前。 (四)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校總務處電話:28855191#830(臺北市士林區通河街16號) (五)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30萬元。 (六)評審時間:111年5月17日上午9:00 地點:本校日新樓2F會議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8.8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宏模
聯絡電話
(02)28855491#830
機關代碼
3.79.8.89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通河街16號
聯絡人
劉宏模
聯絡電話
(02)28855491#830
傳真號碼
(02)2886591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397,72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經招標機關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招標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其擴充採購以一年為期(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供應本群組學校劍潭國小、雨農國小及明德國小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午餐,擴充金額約估新台幣 18,397,722 元、供應內容與111學年度條件不變為限,但相關補助或獎勵金之內容、條件及金額若有變更則不在此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6 17:00
開標時間
111/05/16 17: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通河街16號日新樓2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函頒範本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1%為原則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函頒範本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10%為原則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通河街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2)最近一期納稅證證明 (3)其他證明文件: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固定費用之注意事項: (1)本案固定費用為:每人每餐新臺幣55(機關於招標時填寫)元整 (2)依工程會99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900145930號函函頒「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採固定費用或費率之參考作業方式」第貳二點,廠商報價超過前揭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3)本案依前揭固定費用辦理議價程序(不訂底價;議價程序不得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並依照原定固定費用決標。機關洽優勝廠商議定之內容,不得更改原招標文件之規定,或降低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內容。廠商報價高於招標文件所載明之固定費用或費率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及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六點)規定,不予決標。 (二)配合中央辦理「食安五環」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食材之中央獎勵金每人每日一餐6元。執行方式依中央核定獎勵方案辦理,本項金額納入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計算,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頒實施計畫執行。 (如有後續擴充亦同)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111年4月25日下午5:00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釋疑期限為108年5月6日下午17時前。 (四)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校總務處電話:28855191#830(臺北市士林區通河街16號) (五)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30萬元。 (六)評審時間:111年5月17日上午9:00 地點:本校日新樓2F會議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6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