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109C04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校外教學及參訪活動車輛租用勞務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裕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1,000
原始預算
$ 481,000
底價金額
$ 481,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文山區萬興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8.8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敏雅
聯絡電話 (02)29381721#131
機關代碼 3.79.8.8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二段114號
聯絡人 林敏雅
聯絡電話 (02)29381721#131
傳真號碼 (02)2939781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經本機關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機關保留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履約期限除外)之後續擴充權利,後續擴充期限達一年(110/1/1~110/12/31)或履約金額達契約上限者為限,並以換文方式進行後續擴充作業。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13 17:00
開標時間 109/01/14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3樓大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二段114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08年11月29日府工採字第1083023993號函訂頒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2.截標期限:109年1月13日(一)下午17:00止。 3.開標資格審查:109年1月14日(二)上午09:00。 4.企劃書評審(廠商請進行現場簡報)、議價、決標:109年1月14日(二)上午09:30整。 5.開標、評審地點:本校行政大樓3樓大辦公室。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09年1月09日下午5時止。 7.本校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文山區萬興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8.85
聯絡人
林敏雅
聯絡電話
(02)29381721#131
機關代碼
3.79.8.8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二段114號
聯絡人
林敏雅
聯絡電話
(02)29381721#131
傳真號碼
(02)2939781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經本機關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機關保留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履約期限除外)之後續擴充權利,後續擴充期限達一年(110/1/1~110/12/31)或履約金額達契約上限者為限,並以換文方式進行後續擴充作業。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13 17:00
開標時間
109/01/14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3樓大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二段114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08年11月29日府工採字第1083023993號函訂頒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2.截標期限:109年1月13日(一)下午17:00止。 3.開標資格審查:109年1月14日(二)上午09:00。 4.企劃書評審(廠商請進行現場簡報)、議價、決標:109年1月14日(二)上午09:30整。 5.開標、評審地點:本校行政大樓3樓大辦公室。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09年1月09日下午5時止。 7.本校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文山區萬興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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