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廠商表現優良經學校審核同意後續約,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約新臺幣125萬7,940元整,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
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太原路151號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起至 111年12月31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901011保全業。
2.廠商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1款第2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110年12月02日(星期四)下午05時00分截標。
2.110年12月03日(星期五)上午08時30分開標。
3.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有可能為開標當日,請先行準備)。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1月29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將於110年11月30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5.本案不收押標金、屢保金及保固保證金。
6.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廠商表現優良經學校審核同意後續約,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約新臺幣125萬7,940元整。
7.配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COVID-19疫情防疫政策,入校廠商應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14日,或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並請於110年12月05日下午5時00分填報表單https://reurl.cc/OkbgZA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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