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太原路151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專業營造業:E1031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廠商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1款第2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109年11月24日下午05時截標。
2.109年11月25日上午09時30分開標。
3.服務企劃說明及審查作業另行通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1月22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將於109年11月23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本案需繳納押標金,費用為新臺幣8萬元整。
5.公告底價:新臺幣162萬7,752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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