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日新國民小學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太原路151號日新國小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太原路151號日新國小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108年12月23日下午05時截標。
2.108年12月24日上午09時開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16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將於108年12月23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本案採固定金額給付,費用為新臺幣121萬5,000元。
5.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投標須知第59條第1款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a.補助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
b.補助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c.預算經議會全數刪除者,則以廢標處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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