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5 已決標公告 查核金額

106學年度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小代辦雙園國小午餐群組中央廚房勞務委外採購案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7/07/24 17:00 | 開標:2017/07/25 09: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1,440,000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含物調抗通膨款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原食品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437,286
原始預算
$ 15,437,28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8.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高先生
聯絡電話 (02)23064311#1420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9號
傳真號碼 (02)2304239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8.61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按本案投標須知第7點規定,得標廠商如經雙園國小午餐群組午餐供應委員會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本案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擴充期間預估數量亦同,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5,437,286元整(依實際用餐人次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3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壹佰元整/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7/24 17:00
開標時間 106/07/25 09: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4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履約期間為106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6月增修範本勞務採購契約(中央廚房委外)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依據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52條、本法施行細則第66條、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等規定,以公開客觀評選優勝者,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並依優勝序位進行議價。 (2)本案因有關評選項目、評訂方式、評審標準等均有前例可供依循,將於開標前成立評選委員會,由評選各委員辦理投標廠商評選(含初評、複評),以及協助機關解釋與評選過程或評選結果有關之事項。總計將有評選委員13名(含外聘委員9名、內派委員4名)、工作小組成員3名。 (3)履約期間為106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如履約期間經評估討論成效良好,期滿三個月前由雙園國小午餐群組午餐供應委員會進行考評,經考評優良者,得議價辦理後續擴充採購一年,至108年7月31日。 (4)本案於106年07月25日上午09時0分假臺北市大理國小明鐸樓1樓會議室辦理開標(106年07月25日上午09時辦理投標廠商資格審查、106年07月25日下午13時舉行初評會議、106年07月26日上午09時舉行複評會議(預計同日議約決標)。 (5)按本契約第10條規定,得標廠商應辦理保險,含產物保險(含火險)3,000萬元整、產品責任保險、公共意外責任險(須投保食品中毒附加責任險)。 (6)按本採購投標須知第19點所示,押標金為新臺幣144萬元整,同須知第73點規定,本案廠商所需繳納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288萬元整。 (7)本案因屬勞務採購案件,故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規定。 (8)本案因屬巨額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本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將請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派員監辦。 (9)本案因採單價計算法(固定費率),作業方式將依循「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採固定費用或費率之參考作業方式」辦理,其中決標程序中,將依招標文件所載明之固定費用(率)辦理議價程序(不訂底價;議價程序不得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並依照原定固定費用(率)決標(如果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惟若廠商報價高於本招標文件所載明之固定費用(率)者,依本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及招標文件規定,不予決標。 (10)本標案執行、決標原則等將依最有利標作業手冊貳、最有利標之適用情形及作業程序二、準用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本案屬學校中央廚房勞務委外辦理方式,並查有符本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委託專業服務、技術服務或資訊服務,經公開評選為優勝者,辦理限制性招標,作業程序將依前開作業手冊相關規定辦理,不論採購金額大小,無須於招標前報上級機關核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8.6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高先生
聯絡電話
(02)23064311#1420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9號
傳真號碼
(02)2304239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8.61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按本案投標須知第7點規定,得標廠商如經雙園國小午餐群組午餐供應委員會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本案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擴充期間預估數量亦同,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5,437,286元整(依實際用餐人次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3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壹佰元整/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7/24 17:00
開標時間
106/07/25 09: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4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履約期間為106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6月增修範本勞務採購契約(中央廚房委外)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依據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52條、本法施行細則第66條、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等規定,以公開客觀評選優勝者,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並依優勝序位進行議價。 (2)本案因有關評選項目、評訂方式、評審標準等均有前例可供依循,將於開標前成立評選委員會,由評選各委員辦理投標廠商評選(含初評、複評),以及協助機關解釋與評選過程或評選結果有關之事項。總計將有評選委員13名(含外聘委員9名、內派委員4名)、工作小組成員3名。 (3)履約期間為106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如履約期間經評估討論成效良好,期滿三個月前由雙園國小午餐群組午餐供應委員會進行考評,經考評優良者,得議價辦理後續擴充採購一年,至108年7月31日。 (4)本案於106年07月25日上午09時0分假臺北市大理國小明鐸樓1樓會議室辦理開標(106年07月25日上午09時辦理投標廠商資格審查、106年07月25日下午13時舉行初評會議、106年07月26日上午09時舉行複評會議(預計同日議約決標)。 (5)按本契約第10條規定,得標廠商應辦理保險,含產物保險(含火險)3,000萬元整、產品責任保險、公共意外責任險(須投保食品中毒附加責任險)。 (6)按本採購投標須知第19點所示,押標金為新臺幣144萬元整,同須知第73點規定,本案廠商所需繳納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288萬元整。 (7)本案因屬勞務採購案件,故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規定。 (8)本案因屬巨額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本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將請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派員監辦。 (9)本案因採單價計算法(固定費率),作業方式將依循「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採固定費用或費率之參考作業方式」辦理,其中決標程序中,將依招標文件所載明之固定費用(率)辦理議價程序(不訂底價;議價程序不得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並依照原定固定費用(率)決標(如果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惟若廠商報價高於本招標文件所載明之固定費用(率)者,依本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及招標文件規定,不予決標。 (10)本標案執行、決標原則等將依最有利標作業手冊貳、最有利標之適用情形及作業程序二、準用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本案屬學校中央廚房勞務委外辦理方式,並查有符本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委託專業服務、技術服務或資訊服務,經公開評選為優勝者,辦理限制性招標,作業程序將依前開作業手冊相關規定辦理,不論採購金額大小,無須於招標前報上級機關核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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