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79.8.6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徐右恩 |
| 聯絡電話 | (02)23061893#134 |
| 機關地址 | 108臺北市萬華區莒光路315號 |
| 傳真號碼 | (02)2306437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2/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3/0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3/03 09:00 |
| 開標地點 | 108臺北市萬華區莒光路315號(雙園國小2樓校史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7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8臺北市萬華區莒光路315號總務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45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定之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專■甲□乙□丙級(含以上)。 a.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493,399元。 (二)本案件之公告時間為115年2月25日(三),截標時間為:115年3月2日(一)17時00分,投標資料需於截止前寄達或送達本校總務處收,逾期不予受理。專人送達者以總務處收件為主。 (三)開標時間:115年3月3日(二)09時00分於本校二樓校史室舉行 (如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無法於本場地進行開標,將另擇場地進行開標作業)。 (四)評選時間及地點:115年3月3日(二)10時00分於本校二樓校史室舉行 (如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無法於本場地進行評選,將另擇場地進行評選作業)。 (五)對本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5年2月26(四)16時00分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上班日。 (六)得標者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將各項證件正本﹝或經公證之影本﹞送本校查驗,如影本與正本相符,始得辦理訂約,如查係偽造或變造者取消得標資格;或逾期未辦理者,視同放棄得標權。 (七)廠商對本須知如有疑義可提出詢問,由本校業務相關單位說明解答,其解釋權僅屬本校聯絡人及電話:總務主任2306-1893#131) (八)本案日後如臺北市議會專案小組開會,邀請得標廠商前往說明時,得標廠商不得拒絕。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總務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3/0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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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