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305 已決標公告 小額採購

中央廚房設施設備改善工程委託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8/12/13 17:00 | 開標:2018/12/14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 顧問/建築師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啟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6,800
原始預算
$ 116,980
底價金額
$ 116,980
決標折數
99.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8.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沈駿偉
聯絡電話 (02)23061893#131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莒光路315號
傳真號碼 (02)2306437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16,98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07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12/13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4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莒光路315號(本校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莒光路31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合格驗收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______。 b.技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基本招標資訊 1.施工地點: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2.施工標的:見校方需求與現況 3.施工經費:中央廚房設施設備工程,預算經費新台幣3,271,600元整(含施工費、設備費、空汙費)。 4.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採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另計。 5.本案件之公告時間為:107年12月7日(星期五)。 6.截標日:107年12月13日(星期四)17時00分。 7.開標日:107年12月14日(星期五)10時00分。 8.開標地點:本校2樓校史室。 9.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7年12月12日(星期三)12時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12月13日)之前1日上班日 10.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算金額: 中央廚房設施備改善工程委託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新臺幣116,980元整。 11.規劃設計期程:履約各分段進度表由雙方協議訂定之。 12.本案無須繳案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金,惟保固需提< 工程保固期間履行監造責任切結書>供校方結案。 13.本案為勞務採購,不適用物價調整機制。 14.付款方式:總包價法結算,規劃費10%,設計費45%,監造費45%,於履約完成一次結清。 (二)報價補充說明: 得標後,廠商應依決標金額評估並妥適調整標單各項金額以符合決標金額,決標後請於決標公告之次日起7日內送調整後標單至本校備查,並以利機關辦理後續簽約事宜。 (三)現場勘查: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校方發售之全部圖說文件,自行赴施工地點詳實勘查,俾瞭解本工程現場一切施工有關事項。 (四)甄選優勝之服務企劃書不另退回,並於簽訂契約書後之智慧財產權歸屬本校,其餘應徵企劃書限於評選次日起10日內,憑其建築事務所印章自行領回(一份留存本校建檔),逾期不負保管責任。 (五)受委託之建築師所提供之文件及相關資料,如經發現不實,經舉發屬實者,除應負法律責任外,亦喪失委託計畫設計、監造權,本校得由下一順位依序遞補。 (六)其他注意事項: 本案如臺北市議會專案小組開會,邀請建築師前往說明時,建築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8.61
聯絡人
沈駿偉
聯絡電話
(02)23061893#131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莒光路315號
傳真號碼
(02)2306437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16,98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07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12/13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4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莒光路315號(本校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莒光路31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合格驗收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______。 b.技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基本招標資訊 1.施工地點: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2.施工標的:見校方需求與現況 3.施工經費:中央廚房設施設備工程,預算經費新台幣3,271,600元整(含施工費、設備費、空汙費)。 4.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採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另計。 5.本案件之公告時間為:107年12月7日(星期五)。 6.截標日:107年12月13日(星期四)17時00分。 7.開標日:107年12月14日(星期五)10時00分。 8.開標地點:本校2樓校史室。 9.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7年12月12日(星期三)12時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12月13日)之前1日上班日 10.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算金額: 中央廚房設施備改善工程委託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新臺幣116,980元整。 11.規劃設計期程:履約各分段進度表由雙方協議訂定之。 12.本案無須繳案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金,惟保固需提< 工程保固期間履行監造責任切結書>供校方結案。 13.本案為勞務採購,不適用物價調整機制。 14.付款方式:總包價法結算,規劃費10%,設計費45%,監造費45%,於履約完成一次結清。 (二)報價補充說明: 得標後,廠商應依決標金額評估並妥適調整標單各項金額以符合決標金額,決標後請於決標公告之次日起7日內送調整後標單至本校備查,並以利機關辦理後續簽約事宜。 (三)現場勘查: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校方發售之全部圖說文件,自行赴施工地點詳實勘查,俾瞭解本工程現場一切施工有關事項。 (四)甄選優勝之服務企劃書不另退回,並於簽訂契約書後之智慧財產權歸屬本校,其餘應徵企劃書限於評選次日起10日內,憑其建築事務所印章自行領回(一份留存本校建檔),逾期不負保管責任。 (五)受委託之建築師所提供之文件及相關資料,如經發現不實,經舉發屬實者,除應負法律責任外,亦喪失委託計畫設計、監造權,本校得由下一順位依序遞補。 (六)其他注意事項: 本案如臺北市議會專案小組開會,邀請建築師前往說明時,建築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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