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66號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66號2樓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ㄧ、與招標標的有關者:旅行業J902011(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交通部觀光局核准、尚在有效期限內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
二、廠商繳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或所得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審標:108.06.26(三)下午13:30,評審會議:108.06.26(三)下午14:00(廠商請出席會議進行,簡報及詢答)。開標及審標地點:本校2樓會議室。
本案公告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至108年6月24日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ㄧ日。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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