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得標廠商如經招標機關評分優良80分以上,招標機關得向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辦理後續擴充一年,自111年8月31日至112年8月30日,增購111學年度幼兒園點心採購,其金額上限為300,000元。
2.數量:依據110學年度之數量。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2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0年9月1日至111年8月30日(詳契約主文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僅須任一項符合: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C104020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日期:110年8月26日上午9時。
※評審日期:110年8月26日上午10時。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請於110年8月24日下班前以書面向本校提出釋疑,本校將於110年8月25日下班前回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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