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21號
廠商資格摘要
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a.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2.開標時間:106年3月3日(五)9:00進行資格審查,企畫書說明時間為106年3月3日(五)9:30,廠商應到場簡報並供評審委員提問答詢,位到場者僅就書面資料評分,評分總表加總計算各受評廠商之總評分後,出席審查委員評分平均達合格分數【80】以上,為合於標準之優良廠商,方得辦理其價格標之開標,其開標時間為106年3月6日(一)10:00。
3.服務建議書上須註明(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3)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開標地點:本校銘傳樓2樓大辦公室。
5.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06年2月14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請求釋疑。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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