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79.8.5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張芳明 |
| 聯絡電話 | (02)23412822#24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2-4號 |
| 傳真號碼 | (02)2351767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21,0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複數決標採購案,得標廠商之一若因可歸責於該廠商之因素而致暫停供應、終止或解除契約,機關得透過契約變更方式(分別訂約之數量擴充),由其他得標廠商依原決標單價接續履約供應,擴充數量上限為該經暫停履約、終止或解除契約之已暫停、終止或解除之數量。 (本案預估契約期間採購30萬份,每人每餐餐費60元,另外加「臺北市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食材獎勵金」(即中央三章一Q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 教育部 |
| 補助金額 | 3,000,00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6/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07/1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7/12 09: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2-4號會議室一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東門國民小學特種基金保管款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2-4號總務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本契約履約期限自112年8月30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實際日期依當年教育局核定112學年度第2學期最後一天上課日期為期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2.其他證明文件: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之相關證明文件。(依據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本案截⽌投標時間:112年7月11日17時00分,投標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本案開標及評審時間、地點:112年7月12日上午9時於本校會議室一辦理開標及資格審查作業,資格審查符合者,依本校通知於112年7月18日上午9時於本校會議室一進行簡報及評選事宜。 ※廠商簡報順序依照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不另辦理抽籤。 ※本案為固定費用給付,每餐餐費70元(60元加上中央獎勵金10元),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依投標須知第57點判定為不合格標。 ※本案得標廠商2家,每日2家廠商同時供應,輪動方式依投標須知及履約規範說明辦理。 ※本契約履約期限截止日之實際日期依當年教育局核定112學年度第2學期最後一天上課日期為期限。 ※招標文件內容釋疑: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2年7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7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或以電子郵件回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機關停止上班,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 ※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上開收據、憑據以下統稱領標憑據)之處理方式: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開標及評選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與「評選時間」。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
|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 1 |
|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 112學年度學校午餐外訂盒餐/桶餐採購案 |
|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 300000 |
| 受理單位:單位 | 份 |
|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 21,000,000元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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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