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為複數決標採購案,得標廠商之一若因可歸責於該廠商之因素而致暫停供應、終止或解除契約,機關得透過契約變更方式(分別訂約之數量擴充),由其他得標廠商依原決標單價接續履約供應,擴充數量上限為該經暫停履約、終止或解除契約之已暫停、終止或解除之數量。
(本案預估契約期間採購18萬份,每人每餐餐費55元,另外加配合中央辦理「食安五環」推動學校午餐使用可溯源生鮮食材之中央獎勵金每人每日一餐3.5元,總計58.5元;分2項次,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2-4號會議室ㄧ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2-4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訂定之學校午餐外訂盒餐/桶餐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2.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校總務處,逾時無效。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校概不負責。
3.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4.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
5.每日2家廠商同時供應,2家分別各供應三個不同年級。
6.本案預估需求數量180,000份,預算金額為10,530,000元(每人每餐餐費55元加配合中央辦理「食安五環」推動學校午餐使用可溯源生鮮食材之中央獎勵金每人每日一餐3.5元;58.5元*180,000份=10,530,000元)。本契約總價金額上限為10,530,000元,以實際繳費參加人數為準。
7.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8.本案預定108年6月28日上午9時召開評選會議。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3、5年級於108年9月(含8月)、11月及109年1月(含2月)、4月、6月供餐;2、4、6年級於108年10月、12月及109年3月、5月供餐。
品項名稱_2
2、4、6年級於108年9月(含8月)、11月及109年1月(含2月)、4月、6月供餐;1、3、5年級於108年10月、12月及109年3月、5月供餐。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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