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經招標機關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招標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其擴充採購以一年為期,採購金額約估新台幣1,970,100元、供應內容與106學年度條件不變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二段180號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二段180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校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需任一項符合。
F501060餐館業或C199030即時餐食製造業或F501990其他餐飲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06年8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即106年8月24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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