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第一期(製作第三冊)自決標日起120個日曆天,金額新台幣壹佰參拾伍萬元整。第二期(製作第四冊)自106年2月13日起90個日曆天,金額新台幣壹佰參拾伍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二段180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需一項符合。1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1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1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J404010動畫影片製作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05年8月20日下午5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5年8月29日止。
二、本案於105年8月31日下午2:00辦理開標(資格審查),隨後並進行公開評選後決標。
三、本案之履約期限為:第一期(製作第三冊)自決標日起120個日曆天。第二期(製作第四冊)自106年2月13日起90個日曆天。
四、本案付款條件:依履約期限,驗收合格後付款。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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