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價金以實際訂購人數乘以定價1000元計算,如實際訂購人數超過契約採購金額,得按實際訂購人數增購之,上限為60份,預估增購金額為6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台北市松勤街60號 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C701010印刷業、C702010製版業、C703010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IZ10010排版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係第二次招標。
2.投標截止期限:109年10月12日17時
2.資格審查:109年10月13日09時00分
3.廠商企劃說明:109年10月15日13時30分,於本校教學大樓一樓會議室辦理,請詳閱本案評審須知。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0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於109年10月12日12時前以書面答復釋疑廠商,本校總務處事務組聯絡電話:(02)27204005#832;傳真: 2729530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勤街60號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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