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預估金額為新臺幣470,300元;期間:自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下學年度校外教學租用遊覽車勞務服務尚未發包前得延續)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勤街60號 教學大樓一樓會議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招標文件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評審日期時間於開標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2.本次更正內容為詳細價目表品項及文字修正,請原已領標之廠商務必重新下載招標資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1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請求釋疑,本店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1月14日17:00前,以書面請求釋疑廠商,本校總務處事務所聯絡電話:02-27204005#832,傳真:02-2729530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勤街60號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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