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得標廠商如經午餐供應委員會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機關保留增購1年之權利,預估擴充金額2,650萬元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99號忠孝樓2樓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99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任一符合。
2.其他證明文件: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開標:108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8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於本校二樓校史室。
(二)初評:108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13時30分,於本校二樓校史室。
(三)複評:108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8時,當日下午14時與序位第1優勝廠商議價議約決標,於本校二樓會議室。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至108年6月14日下午17時整止。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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