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106年底經本校審議得標廠商無重大違失且評估履約情形良好,保留與之後續擴充之權利。以106年決標後之契約條件及價金(單價)續約一次,期間為一年(107年01月0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107年度擴充採購預計金額新台幣1,442,780元整,唯107年度擴充預算須經議會通過後確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文化三路1號總務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文化三路1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自106年01月01日至106 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05年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未受停權處分經營保全業務並設有全年無休、24小時保全系統管制中心之業者,並需繳交下列證件影本: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其營業項目列有保全業(I901011)者。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資料。
三、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領標方式:
一、專人及郵遞購領:請於上班日8時-17時,至臺北市北投區文化三路一號,文化國小總務處購
買。
二、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
貳.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案日後如臺北市議會專案小組開會,邀請得標廠商前往說明時,請得標廠商配合。(依臺
北市議會84.04.11議法字第24194號函辦理)。
三、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叁.開標時間地點:
一.開標時間105年12月26日上午9:00
二.地點:本校視聽教室。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文化國民小學總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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