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 (108學年預計採購金額新台幣2, 866,270元整, 得標廠商履約期間服務經本校認定良好,得後續擴充一年, 109學年後續擴充預計採購金額新台幣2,866,270元整,後續擴充期間為109年8月30日起至110年8月29日止,後續擴充期間起迄,須配合學校配合校務活動做調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155號
履約期限
108年8月30起至109年8月29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參採本府最新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為餐館業或即食餐食業或為農、畜、水產品批發業F101或零售業F201, 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 ,或其他與本案相關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於108年7月15日(含15日)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2.本案需繳交押標金新台幣140000元整,(暫不提供線上繳納押標金)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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