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7 已決標公告

105年度校園電子防護圍籬暨監視系統設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綠能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62,200
原始預算
$ 563,000
底價金額
$ 562,2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北投區義方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8.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惠美
聯絡電話 (02)28917433#131
機關代碼 3.79.8.2
單位名稱 臺北市北投區義方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珠海路155號
聯絡人 陳惠美
聯絡電話 (02)28917433#131
傳真號碼 (02)2892734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481,950元
補助金額_2 81,05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義方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07 17:00
開標時間 105/09/08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二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珠海路1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驗收合格日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頒定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ㄧ)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 (二)E6010202電器安裝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ZO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或得以承攬關於保全、中央監控系統;或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擇符合需要者後之決標: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得標。 (二)押標金:2萬5,000元 / 履約保證金:5萬元 / 保固金:1萬5,000元 (三)一次投標分段不開標者,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四)開標及評審地點:臺北市北投區珠海路155號本校行政大樓2樓校史室。 (五)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逕依實際家數議、比價。 (六)投標廠商務必勘查現場環境以便設計製作投標服務建議(企劃)書,以作為正確填寫標單之參考。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即民國105年9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即105年9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02-28917433轉131陳主任,傳真:02-28927343,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珠海路155號總務處 (七)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依政府採購法之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義方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8.2
聯絡人
陳惠美
聯絡電話
(02)28917433#131
機關代碼
3.79.8.2
單位名稱
臺北市北投區義方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珠海路155號
聯絡人
陳惠美
聯絡電話
(02)28917433#131
傳真號碼
(02)2892734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481,950元
補助金額_2
81,05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義方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07 17:00
開標時間
105/09/08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二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珠海路1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驗收合格日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頒定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ㄧ)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 (二)E6010202電器安裝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ZO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或得以承攬關於保全、中央監控系統;或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擇符合需要者後之決標: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得標。 (二)押標金:2萬5,000元 / 履約保證金:5萬元 / 保固金:1萬5,000元 (三)一次投標分段不開標者,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四)開標及評審地點:臺北市北投區珠海路155號本校行政大樓2樓校史室。 (五)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逕依實際家數議、比價。 (六)投標廠商務必勘查現場環境以便設計製作投標服務建議(企劃)書,以作為正確填寫標單之參考。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即民國105年9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即105年9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02-28917433轉131陳主任,傳真:02-28927343,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珠海路155號總務處 (七)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依政府採購法之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義方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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