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前,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以原契約約定內容及價格擴充1年,契約期限屆滿,機關若不再續約且招標不及,廠商應依原契約條件延續至新契約簽定完成為止,但至多以2個月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機關應依標的特質、需求勾選,並得複選,且應於本目載明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僅須任一項符合或□部分符合之情形為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_IZ12010人力派遣業_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開標時間:中華民國107年12月22日(星期六)上午10時整。
(預定決標日107 年12 月22日)。
(二)截止收件時間:中華民國107年12月21日(星期五)下午17 時整。
開標地點:本校校史室。
(三)標單工本費:每份新台幣50元整。
(四)疑義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7年12 月19日(含)前,以書面送達臺北市士林區天母國民小學,本校將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12月20日(含)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本校聯絡電話:02-28723336、傳真:02-2872、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2號。
(五)其他:詳見「108年工友人力外包勞務採購需求表」。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天母國民小學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