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A.17.2.1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三0一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三0一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需具備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以及符合下列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第1類:依法核准設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其章程為產業人才培訓或從事學術研究相關。
第2類: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校。
第3類: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學術研究、顧問服務有關者或其營業性質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一份(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均需用印)。
4.服務建議書一式10本(若本數不足視為缺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對招標內容疑議: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釋疑,招標機關對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2月2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本案擬108年12月27日10時辦理投標廠商資格標會議。
3、其餘注意事項詳閱本案契約條款、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4、本標案未盡事宜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