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4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業務輔導員勞務需求服務案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決標日:106/12/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勤人力資源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000,000
原始預算
$ 15,086,717
底價金額
$ 15,005,464
決標折數
99.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機關代碼 3.79.7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詩暉(採購)、梁佑安(業務)
聯絡電話 (02)23085230#502、101
機關代碼 3.79.76.1
單位名稱 秘書室、求職服務課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聯絡人 陳詩暉(採購)、梁佑安(業務)
聯絡電話 (02)23085230#502、101
傳真號碼 (02)2308529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補助金額 15,086,71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秘書室(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付現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5 17:30
開標地點 本處第三個案諮詢室(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府規定優先採用本府訂頒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以下項目之一者: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需載明與採購標的有關之任務內容),不含勞動合作社或自營作業者。2.公司或商業登記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就業服務業(I701011)或人力派遣業(IZ12010)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評選時間:於開標暨資格審查後進行,由機關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2.評選委員:本案評選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如下:召集人王妙鶯、委員陳聰勝、委員張基煜、委員張坤維、委員郭振昌、委員林妙靜、委員曾韋禎。 3.決標日期:評選後通知取得議價權之廠商進行議價,暫定106年12月29日。 4.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5.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百分之五。 6.付款辦法:依本案契約書辦理。 7.違約罰責:依本案契約書辦理。 8.本處戶名及帳號:台北富邦銀行公庫處;帳戶名: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帳號:1610102390000-4。 9.其他:(1)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2) 廠商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其出具之查覆單以網際網路、語音、媒體批次、專屬網路查詢方式列印文件者,皆不得作為證明用途。 10.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依據臺北市政府96年府授工採字第09607363900號函辦理);本案投標書僅需就公費與營業稅合計報價,廠商投標書金額加計本案固定金額(直接費用)後如超出本案預算金額者,亦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6.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詩暉(採購)、梁佑安(業務)
聯絡電話
(02)23085230#502、101
機關代碼
3.79.76.1
單位名稱
秘書室、求職服務課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聯絡人
陳詩暉(採購)、梁佑安(業務)
聯絡電話
(02)23085230#502、101
傳真號碼
(02)2308529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補助金額
15,086,71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秘書室(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付現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5 17:30
開標地點
本處第三個案諮詢室(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府規定優先採用本府訂頒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以下項目之一者: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需載明與採購標的有關之任務內容),不含勞動合作社或自營作業者。2.公司或商業登記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就業服務業(I701011)或人力派遣業(IZ12010)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評選時間:於開標暨資格審查後進行,由機關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2.評選委員:本案評選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如下:召集人王妙鶯、委員陳聰勝、委員張基煜、委員張坤維、委員郭振昌、委員林妙靜、委員曾韋禎。 3.決標日期:評選後通知取得議價權之廠商進行議價,暫定106年12月29日。 4.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5.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百分之五。 6.付款辦法:依本案契約書辦理。 7.違約罰責:依本案契約書辦理。 8.本處戶名及帳號:台北富邦銀行公庫處;帳戶名: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帳號:1610102390000-4。 9.其他:(1)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2) 廠商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其出具之查覆單以網際網路、語音、媒體批次、專屬網路查詢方式列印文件者,皆不得作為證明用途。 10.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依據臺北市政府96年府授工採字第09607363900號函辦理);本案投標書僅需就公費與營業稅合計報價,廠商投標書金額加計本案固定金額(直接費用)後如超出本案預算金額者,亦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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