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蔡珮芸(採購標的問題請洽林春霞、分機51428)
單位名稱
採購單位:秘書室;需求單位:數位策略中心
聯絡人
蔡珮芸(採購標的問題請洽林春霞、分機51428)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南區本局第五研討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臺北市政府資訊局(東北區)總收發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一 工作日至111年12月15日(預估)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代碼、項目應包含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或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其章程內容須包含資通訊、電腦相關應用。(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為第2次招標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1.更正事項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2.以上變更文件異動:需求規範書。
一.收受投標文件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應於111年6月30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若廠商逾前開規定期限請求釋疑,本局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本局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之日期將不逾111年7月1日。
三.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本局數位策略中心林春霞,電話:(02)27208889轉51428,傳真:02-27587388,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四.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以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固定服務費用。倘最優勝廠商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用,以該報價決標。
五.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30日內。
六.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至111年12月15日(預估)」(預估,詳契約主文第7條)。
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及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