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包含393萬元之後續擴充,後續擴充之期間為「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至112年3月31日」,主要擴充項目為資訊資產管理系統維護及相關軟硬體設備汰換與增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南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第五研討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總收發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至111年5月31日(預估)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投標商應具「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之基本資格,並應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信用證明」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收受投標文件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應於109年12月21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本案截止投標日前1日。
三.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本局設備網路組楊騏鴻先生、聯絡電話:02-27208889#8568,傳真:02-2758740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四.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30日內。
五.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111年5月31日(預估)。
六.本案得標廠商須繳納履約保證金新臺幣44萬元整。
七.本案於109年12月24日當日依序辦理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資格標)及比價或議價(價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