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專案保留未來得與廠商辦理後續增購之權利,預計後續擴充之期間為「決標日次一工作天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預計辦理後續擴充增購之預算金額為42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閱卷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一工作天起至109年3月31日(預估)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營業項目及營業項目代碼須符合: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13點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規定之資格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收受投標文件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二.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30日內。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應於108年3月25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本案截止投標日前1日。
四.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本局應用服務組李紋均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2001,傳真:02-2758740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0樓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五.本案決標原則採評分及格最低標,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六.本案得標廠商須繳納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0萬元整。
七.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至109年3月31日(預估,詳契約主文第7條)。
八.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採購評選(審查)委員會委員名單應予公開,本案審查委員名單如下:黃世禎委員、林哲正委員、祝國忠委員、陳永昇委員、張子修委員、高永煌委員、鄭信一委員。
九.本案採公告底價,本案底價為新臺幣255萬元整。
十.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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