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5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政府2019年智慧城市展規劃及執行委託服務案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決標日:108/02/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96,000
原始預算
$ 2,6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機關代碼 3.79.7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春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597
機關代碼 3.79.7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
聯絡人 陳春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597
傳真號碼 (02)2758740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包含100萬元之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期間為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至108年3月29日止。主要擴充項目為展覽相關物品、設備、人力、文宣、攤位、裝潢等之增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24 17:00
開標時間 108/01/25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閱卷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至108年5月3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契約範本,並依機關需求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營業項目及營業代碼符合以下任一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或 2.「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規定之資格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收受投標文件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2.預定決標日期: 開標後30日內。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有異議,應於108年1月23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本案截止投標日前1日。 4.本案需求規範聯絡人:本局綜合企劃組林春霞小姐、聯絡電話:02-27208889#8554、傳真:02-27587388、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0樓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5.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 以公告之預算為固定費用。 6.本案得標廠商須繳納履約保證金新台幣20萬元整。 7.本案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名單應予公開:召集人陳慧敏(主任秘書)、副召集人鄭信一(專門委員)、委員林珠珍(專門委員)、委員陳秀玲(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教授)、委員黃其彥(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副教授)、委員蘇文憲(已退休)、委員謝淑姿(已退休)。 8.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春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597
機關代碼
3.79.7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
聯絡人
陳春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597
傳真號碼
(02)27587406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包含100萬元之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期間為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至108年3月29日止。主要擴充項目為展覽相關物品、設備、人力、文宣、攤位、裝潢等之增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24 17:00
開標時間
108/01/25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閱卷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至108年5月3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契約範本,並依機關需求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營業項目及營業代碼符合以下任一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或 2.「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規定之資格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收受投標文件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2.預定決標日期: 開標後30日內。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有異議,應於108年1月23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本案截止投標日前1日。 4.本案需求規範聯絡人:本局綜合企劃組林春霞小姐、聯絡電話:02-27208889#8554、傳真:02-27587388、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0樓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5.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 以公告之預算為固定費用。 6.本案得標廠商須繳納履約保證金新台幣20萬元整。 7.本案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名單應予公開:召集人陳慧敏(主任秘書)、副召集人鄭信一(專門委員)、委員林珠珍(專門委員)、委員陳秀玲(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教授)、委員黃其彥(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副教授)、委員蘇文憲(已退休)、委員謝淑姿(已退休)。 8.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24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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