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
|---|---|
| 機關代碼 | 3.79.7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美伶 |
| 聯絡電話 | (02)23654361#760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
| 傳真號碼 | (02)2369785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機關因下個年度如未及重新招標,得經廠商同意於次年度按原契約條件、項目、單價辦理後續擴充續約3個月。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3/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請以現金新臺幣100元付款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3/20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3/21 09:30 |
| 開標地點 |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4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府頒最新版本製作招標文件 |
| 廠商資格摘要 | J101010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履約期限:106年4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二)標單所列部分項目及數量僅供參考,投標者須至現場勘查,預估工作量、能力(人員調度、穩定性)及與機關配合度,並依規範內容,確實估價計算,得標後須依規定施作。 (三)勞務範圍請先電話聯絡現場查看;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4:30逕至工作地點:臺北市軍人公墓(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3段130號)現場,電話:(02) 2785-1274,聯絡人:蕭永貞,本勞務不另外辦理現場會勘。 (四)得標廠商須對本勞務投保「雇主意外責任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對雇用員工須強制辦理「國民健康保險」及「勞工保險」;另應注意履約期間勞動基準法最新修正法令,注意其勞工排班及薪資發給情形,以保障勞工權益。 (五)得標廠商使用之器材、用具及材料必須妥善放置於固定場所,不得任意放置,影響觀瞻。 (六)本局保留有關本須知各條款之解釋〈補充說明〉權。 (七)投標廠商應附具「病媒防治業施藥人員訓練證明」,俾利進行專業之消毒作業,否則為不合格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3/2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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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